蒙自关缉违字〔2025〕6号
(一)违法事实
红河JY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Y公司)2022年9月30日在蒙自海关设立加工贸易手册(手册号C864622A0039),手册原备案有效期至2023年9月29日,后延期至2024年3月29日。2024年3月4日,蒙自海关向时任JY公司法定代表人送达《加工贸易手册催核告知书》,督促JY公司及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并按规定向海关报核,但该公司至今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该手册的核销手续。
JY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不依照规定办理保税货物核销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保税料件镜筒415000个,麦拉片415000片,镜片830000片,镜头底座415000个,包装盘4150个,晶体三极管3600000块,印刷线路板3600000块,片式固定碳质电阻3600000个,多层瓷质片式电容3600000个,实际价值人民币1677000元。
(二)处罚决定及依据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所指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182号)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167700元。
税案分析
本案例中企业使用的进料加工手册跨度时间长,在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前未能整理好相关的进出口信息,在核销时遗漏了部分数据,导致后续被海关专项检查时发现并受到处罚。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这类遗漏还会产生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在税务机关申请核销进料加工手册的实际分配率也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年度综合分配率和应调整免抵退税额等不对,在海关核销结束后,企业需要对此手册发起二次核销,纠正核销产生的应调整免抵退税额。
综上,进料加工企业需要建立好手(账)册台账来管理这部分业务,在核销办理前做好核实相关的数据,然后再去办理相关后续业务,避免因遗漏数据而被处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