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出口企业未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被查!税案警示:报关单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不一致后果很严重!

发布日期: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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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汀税公〔2025〕3号

长汀县KR贸易有限公司:

对你单位2022年出口货物的报关单进行核实发现,你单位2022年报关出口关单,涉及出口货物金额6249.34万元(价税合计),应按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而未申报。请你单位于2025 年7月25日前按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将补缴税费结果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大同税务分局。逾期未申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长汀县大同镇新民村吕屋39号)经营,无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大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汀税大同 通 〔2025〕 228 号)。

 
 
 

税案分析

 

排除企业故意为之的情况,上述案件中应该是企业办税人员平时疏于对出口数据的管理,忘记或者丢失了相关单据,导致未及时申报所得税收入;同时后续年度汇缴时未能排查出问题,直到被税务检查时发现,面临被查处的风险,可能还面临滞纳金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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