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假出口!空壳公司虚构出口业务,巨额偷税被处以0.6倍罚款!

发布日期: 2026-06-09
阅读量: 2009
来源: 擎天出口退税

徐税稽一罚〔2026〕21号

法事实:

1.你单位大额出口未办理税务登记;截至2025年5月15日,你单位出口贸易金额36.12亿元,出口应征税货物金额28.90亿元;经核查发现你单位没有收汇信息;你单位注册当月即产生大额出口数据,出口货物主要是已取消出口退税的各类钢材,其余货物杂乱,出口口岸均在外地,无进口数据,符合进出口数据瞒骗造假企业特征。你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未登记银行账号信息,未认定购票资格,未领用也未开具发票,仅2025年2月至5月取得上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22.92万元,货物名称有镀铝锌卷、镀锌带钢、镀锌板、热轧圆钢、无缝钢管、报关费等,2025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均全零申报。

2.查询你单位海关出口货物未备案报关单记录,你单位2025年度出口货物未备案报关单共48624条,出口金额3616642386元人民币,503710961美元;出口货物名称多达12600余种,主要出口货物有彩涂卷、镀锌卷、热轧卷板、镀铝锌卷、盘条、锌铝镁卷、无缝钢管、镀锌带钢、热卷等各类钢材;出口海关主要集中在天津海关、青岛海关,其余遍布全国各地;出口申报单位主要集中在天津,其余遍布沿海各省份及新疆、内蒙等边境地区。

3.查询你单位出口应征税货物台账,你单位2025年度出口应征税货物共10308条记录,总金额2895029394.24元,其中第一季度有9057条记录,出口金额2542831922.13元,第二季度有1250条记录,出口金额352177453.23元,第三季度有1条记录,出口金额20018.88元,第四季度有0条记录,出口金额0元。

4.根据对你单位登记法定代表人周*伊的询问笔录,周*伊属于网上出售身份信息,并协助办理了你单位的营业执照,双方通过微信联系,后对方失联。检查人员对代办你单位营业执照的王*的询问笔录显示,2024年12月北京李某称受客户委托,联系王*代办营业执照,并提供了办理你单位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包括周*伊的身份信息;办好后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根据李某指示邮寄至河北廊坊,李某表示客户只让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办理税务登记;双方仅微信联系,后因你单位被税务局风险应对,王*联系李某后李某失联。

5.你单位实际为职业空壳公司实控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全国各地成立的具有出口资质的空壳公司之一,为真实货主以空壳公司名义出口,应当在空壳公司注册地缴纳各项税费,承担纳税义务。

处罚决定:

对上述少缴税款分别处0.6倍的罚款,即:2025年第一季度增值税罚款15105932.2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528707.63元、2025年第二季度增值税罚款2092143.2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3225.01元、2025年第三季度增值税罚款118.9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4.16元,以上罚款合计17800131.23元

 
 
 

税案分析

 

本案系典型空壳公司骗取出口违规案。涉案企业利用他人身份注册,借大额钢材出口虚构贸易,隐匿收汇、银行账户及开票行为,长期零申报,涉嫌出口骗税与偷逃税款。该空壳公司稽查查实未备案报关单4.86万条、出口额36.12亿元,应征税28.90亿元。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并处0.6倍罚款1780万元,凸显打击“假出口、假申报”常态化、精准监管趋严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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