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现就调整铝材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
2.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11月15日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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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税率调整的产品,业务员后续对外报价时,需要考虑此部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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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税时要重点关注取消退税的产品到底该免税还是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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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税率调整的产品,理论上在12月1日前出口仍能享受目前的退税政策,企业可考虑调整出货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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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征退税率差商品申报退税时,企业务必先自检,确定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入增值税附表二18栏,避免出现退税申报和增值税申报不一致。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