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文明确!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公示!这11种情况被列为重点稽查,查到必罚!企业要小心了!
赶紧跟着小编一起看下稽查风险点!
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开始!税局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发布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公示》。
计划中显示,11月15日之前,税务局将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
值得关注的是,全市高风险行业、高风险领域、高利润企业的纳税情况、年报情况将被重点检查,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抽查不超过3%。
不仅是长沙,河北省承德税局也发布了“2024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该通知中说明了一些税务稽查的规则,整理如下:
1、实施范围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以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为基础,结合非重点稽查对象、异常稽查对象,拟定抽查行业、企业的涉税数据,将企业登记信息、项目情况、申报数据及进销发票数据,进行涉税风险分析,通过定向或不定向抽取方式,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重点对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制造业、医美行业、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取。
2、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对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对非重点稽查对象,采取定向和不定向相结合方式,抽查比例不超过名录库3%;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
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年内不少于两次对其进行随机抽查。
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二、税务严查下,这11种情形要小心了,查到必罚!
严查开始,有以下情况的企业,要小心了!
1、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不一致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即(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10%,这种企业可能存在少记、漏记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的嫌疑。
2、库存异常
如果企业(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大于50%,企业存货可能存在账实不符,隐瞒收入。
3、多列或少列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多抵税或少交个税,人为的调节工资,注意了,这些都是税局稽查的重点。
企业自查时,可以看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工资与个税工资是否一致。
3、企业收入、期间费用变动异常
如果企业期间费用变动率与收入变动率相差超过20%,也是税务局观众的重点。
5、应纳税额处于临界点附近
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会去随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实际应纳税所得额310万的调整到300万。
因此,如果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长期接近临界点,尤其收入和成本都很大的情况下,税务局就会怀疑企业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调节利润的情形。
6、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异常
(1)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收账款或应付大于销售收入的80%
企业赊销业务占比太大,缺乏现金流但还能存活,违反常理,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2)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
应付账款过大,说明企业很多业务购货不付款,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购买虚开发票的情形。
七、预收/预付账款异常
如果当年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0%(即当年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20%),说明企业收到了很多款项,但没有发货,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企业已经发货,但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预付账款余额是负数,且金额较大可能是收到了款项没有确认收入,有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八、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异常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正常情况下企业新增的“其他应收款”占收入的比重较小,如果数额较大且年度终了后没有归还,可能会被税务局,视同对股东的分红,补缴20%个税。
“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可能会被税务局怀疑存在隐藏收入、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九、加油费、餐费、咨询费等费用异常
如公司没有车,却有大量的加油费;个人消费的餐费、车费等异常;又如有些企业“暴力税筹”,咨询费支出被滥用,造成咨询费金额过大,这个也已成为虚开发票高危项目之一。
十、企业长亏不倒
企业连续3年亏损,尤其是收入和成本费用都很大时还连续3年亏损,出现这种情况的要小心了。
一般情况下,长亏不倒违反常理,企业很可能存在调整利润的情形,例如隐瞒收入,虚列成本、通过关联交易避税等。
十一、税负率异常
税负预警值是动态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是不同的,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税务机关通过评估,只要企业税负变动异常,不管是税负是过高还是过低,都会被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