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要如何开具发票?
回答: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并不一定都需要开具发票,实务中一般可结合合同是否已履行来判断。
情形一:合同未履行,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此时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可开收据。
情形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此时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计入销售额,合计开具增值税发票,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醒:
1、上述两种情形均需要双方留存双方签订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
2、购买方可凭协议、收据或发票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3、销售方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二: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要如何开具发票?
回答:上一哥问题分享了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违约金需结合合同是否履行来开票或不开票,反过来,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违约金时,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也就不存在价外费用进一步判断的问题,所以,无需开具发票,开具相关收据即可。
提醒:
1、收取违约金的购买方,虽说无需开票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所得税角度应确认收入。
2、支付违约金的销售方,虽说没取得发票,但是仍可凭协议、收据或其他相关资料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