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缴要拎清!如期办、如实办,这篇文章内容讲透了

发布日期: 2024-03-12
阅读量: 952

最近讨论最多的就是个税了,你都预约办理了吗?

 

从近几年汇算及税务部门核查情况看,个税汇算存在小部分不合规之处,主要表现为:未按时办理、虚报综合所得收入及税前扣除项目。

 

这一期与大家分享个税汇算如期办、如实办的重要性。

 

一、未如期、未如实汇算,会被发现吗?

 

1、未按时办理汇算会被税务机关发现吗?

 

【税案】四川省成都市税务局联合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案件。

 

四川省成都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姚*洪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姚*洪仍拒不办理申报,并有拒不签收甚至撕毁相关法律文书等行为,税务部门遂将该案件移交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冻结了姚*洪全部银行账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资金账号,并发出限制消费令,最终,姚*洪缴清了全部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共计35万元。

 

 

通过最新的税案来看,未及时办理是能被税务机关发现的哦,甚至以前年度未及时办理也可以被发现。

 

注意事项

 

(1)无需办理&需办理情形分辨清楚,切不可将需办理的情形误认为无需办理。

 

 

(2)办理一定要及时,未办理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发现,应在发现后及时办理,特别是需补税的情形。

 

①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③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2、虚报收入会被税务机关发现吗?

 

【税案】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天津市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吴*,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少计综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吴鹏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对吴鹏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7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来看,虚报收入肯定是能被税务机关发现的哦。

 

注意事项

 

(1)分辨综合所得收入额,并不是个人所得都需要进行汇算,但应并入的一个也不能少。

 

①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

 

②不包括:经营所得、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2)2023年度无论从几处取得几次应并入综合所得的收入,都应归集汇算。

 

3、虚报税前扣除项目会被税务机关发现吗?

 

【税案】税务部门公布3起虚假填报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案例

 

某保险有限公司营销员石某某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虚假填报了5个子女信息,税务机关对石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石某某主动认错并更正了年度汇算申报。

 

张某某与梁某某系夫妻关系,在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了解的情况下,重复填报导致错误享受了2019、2021、2022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经辅导后主动修改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某银行纳税人王某某在父母均未满60周岁的情况下,以祖父母信息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经辅导后,如实修正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更正了年度汇算申报。

 

 

通过以上案例来看,虚报税前扣除项目也是肯定能被税务机关发现的哦。

 

注意事项

 

(1)分辨可税前扣除项目,并不是个人支出都可以税前扣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②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④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2)税前扣除时,应根据可税前扣除项目的要求正确填报并留存相关资料,重点关注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细节见结尾附表。

 

(3)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二、未如期、如实办,会受到哪些监管?

 

1、错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监管提醒

 

(1)个人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应当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

 

(2)对于不按照规定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存在夫妻双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篡改证明资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将通过个税APP、网站或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个人接受提醒之后应及时更正或说明情况。

 

(3)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监管提醒

 

对于汇算需补税的个人,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法通过手机个税APP、网站等电子渠道及其他方式送达税务文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总结】

 

如期、如实办理个税汇算才能实现真正的“汇算无忧”

 

①每个汇算纳税人应如期、如实办理,并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②每个财务人也可以发挥专业力量助力身边的纳税人如期、如实完成2023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

 

三、附件:专项附加扣除详表

 

附表1:子女教育支出

附表2:继续教育支出

附表3:大病医疗支出

附表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附表5:住房租金支出

附表6:赡养老人支出

附表7:婴幼儿照护支出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全税通公众号
全税通视频号
Copyright © 1998 - 2024 南京擎天全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苏ICP备2021004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