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执行来料加工采购国外的原料进行生产后复出口。我现在想知道。来料加工可以作深加工结转转么?
答:1、所谓的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继续进行保税加工后复出口的贸易方式。转出企业不享受出口退税,只有实际将成品出口离境的那家企业才享受出口退税。 从概念上来讲,进料加工项下的产品进行深加工结转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比如二个同样在国内的公司,A公司进口氧化铝后生产出铝锭出口到境外,B公司从国外进口铝锭后生产出铝合金出口到国外;这种情况下,A公司完全可以将铝锭转厂至B公司进行生产。因为A公司进口铝锭时做了保税,没有承担增值税,所以结转至B公司时不退税也是正常的。而B公司收到A公司铝锭时也是免税的,在计算退税时要扣除后再计算。 国内一般贸易出口到保税区的也可以算是深加工结转转,与进料加工不同的是,这样的操作方式出口到保税区的企业是可以退税的。
2、根据国家规定,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结转。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应事先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后,方可开展货物的实际结转。因此,来料加工也可做深加工结转。
注:具体按当地税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