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购进设备用于生产,其进项未抵扣,设备出口后能否申请退税?

发布日期: 2024-06-20
阅读量: 569

Q1:生产企业购进设备用于生产,其进项未抵扣,设备出口后能否申请退税?

 

税小萌AI数字人:

 

可以,此业务情形下出口企业适用免退税方法,但需注意,适用免退税方法申报退税的,购进的设备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

 

申报退税表单路径(以江苏离线版为例):基础数据采集-周边退税申报-旧设备退税-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录入

 

 

注意:在申报退税时,并非按照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申报退税,而是按固定资产的净值计算申报。具体看财税2012年39号规定,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Q2:出口企业出口旧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出口后能否退税?

 

税小萌AI数字人:

 

不能,此业务情形下,出口企业只能免税不退税处理。

 

提醒:开具外销发票时,税率应选择“免税”,同时不退税业务无需向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企业需正确申报免税的增值税申报,建议做好日常出口关单的管理,形成企业内部台账。

 

政策依据:

 

财税[2012]39号第六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中第六款中规定: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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