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发布日期: 2024-06-19
阅读量: 712

Q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吗?

 

A:根据适用情况不同,增值税计缴方式存在三种情形:

 

 

提醒: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在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

 

2)营改增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

 

3)购进固定资产时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Q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A: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需要看适用的税率:

 

①适用3%征收率的,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其他发票栏填写开具3%普通发票销售额及销项(应纳)税额;

 

②适用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除了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行之外,还需要同时将1%减征额填写到《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全税通公众号
全税通视频号
Copyright © 1998 - 2024 南京擎天全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苏ICP备2021004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