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可以退还手续费的时间了,您企业申请三代手续费返还了吗?哪三代?(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企业对于该手续费到底要不要交税是否也存在疑问?别着急,本周围绕这个主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题一:收到的手续费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何进行填报?
回答:实务中,企业收到的个税手续返还通常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因此可以按照未开票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费收入填写在附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列“6%税率”未开具发票一栏中。填写时注意,报表第5列的销售额是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例如: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10,600元,销售额=10600/1.06=10000元,销项(应纳)税额=10000*6%=600。
②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手续费收入填写在主表栏目1“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这里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分为2种情形:
情形一: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
按现行政策规定,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2%的减征税额需要填报在主表栏目16“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情况二: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
现现行政策规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未开专票部分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其免征税额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次。
问题二:收到的手续费返还奖励给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回答:这里需要结合个人的身份来进行判断:
1、企业中个人身份:办税人员(经办人)
两种口径:
口径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口径二:并入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争议点:政策中的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是否是指代扣代缴的主体为个人?而企业办税人员办理扣缴,国家并不给个人手续费,手续费是返还给企业的。
实际执行中部分地方为了鼓励企业办理扣款,奖励给办税人员支出也参照上述文件执行,即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征管中并不好界定。部分地方认为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即需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
2、企业中个人身份:其他员工(非经办人)
并入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醒:关于返还的个税手续费奖励给公司的办税人员,是否征收个税,各地税务局的执行口径不统一,建议企业咨询所在地税务部门确定当地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