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天财税 每日一帖】外贸企业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丢失了,可以申报退税吗?

发布日期: 2020-06-30
阅读量: 3274

问:外贸企业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丢失了,可以申报退税吗?


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2号)第2条、第3条规定: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企业可用发票联认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时要认真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核对税务机关内部允许抵扣资料,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信息、审核检查信息和协查信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办理出口退税。该发票联复印件上不需要供货企业在发票联复印件上盖发票章,也不需要所属税务机关盖章。


2、延伸一下,如果是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丢失呢?这不影响退税。因为退税是用抵扣联申报的。至于会计记账,可以用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附件。


注:具体按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全税通公众号
全税通视频号
Copyright © 1998 - 2024 南京擎天全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苏ICP备2021004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