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天财税 每日一帖】外贸企业将用于退税的进项票选择了抵扣,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 2020-06-23
阅读量: 4657

问:外贸企业将用于退税的进项票选择了抵扣,如何处理?


答:本来正常外贸企业进行申报退税前,需要将对应的进项发票认证为出口退税用,不得进行抵扣;但现在发现很多企业将前期的进项发票误操作,进行了抵扣,现推荐两种处理方式:


方法一:“将错就错”让供货企业给外贸企业重新开具进货发票

进行抵扣,进项税额会出现在本期的进项税额当中,后转成下期期末留抵,外贸企业根据这张误抵扣的进项发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然后供货企业根据红字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新的进货发票给外贸企业,用于出口退税用。外贸企业开了红字通知单后,次月进项税额会体现在附表二20栏次(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而后体现在主表的第14栏次(进项税额转出)与13栏次(上期留抵税额)【企业前期误认证的进项就会冲减掉】进行抵减。


方法二:转出已抵扣税金,后用于申请退税

企业将已经进入抵扣的进项税金,自主将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然后向对应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该发票未抵扣证明,方可利用该发票继续申报退税。(PS:前提是国税局同意企业用已抵扣发票进行申报退税)


注:具体按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全税通公众号
全税通视频号
Copyright © 1998 - 2024 南京擎天全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苏ICP备2021004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