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看到好几起稽查案例,都是因为出口企业不准确进行合规资料管理而导致的税务稽查!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合规整理出口申报资料和单证备案资料非常重要!否则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2、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需按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
3、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
(2)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
4、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或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发生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情形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四类;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以及未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免)税凭证及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三类。
有出口退税业务的企业
赶快对照上述备案单证要求
自查出口业务资料吧
4月9日下午14点
擎天全税通讲师蒋益
围绕出口业务资料合规与风险提示
重点解析
出口业务流程介绍
不准确进行合规资料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如何准确进行合规资料管理
扫描下方海报二维码
一键预约直播
本|期|讲|师|介|绍:蒋益
从事15年出口退税相关工作,具有多年大型企业的财务工作经验和丰富的财税培训经验,精通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和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台政策的解释客观、公正,授课态度求真务实、授课效果实用有效且富有哲理又幽默风趣,广受业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