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缴开始预约!5个要点影响到手退税款!财务马上转给全体员工确认!

发布日期: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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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自2024年2月21日(含)后可预约办理了!以下这5个要点,各位纳税人务必再次进行确认!

 

一、个税汇缴预约“三步走”

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2024年2月21日开通,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后(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哪些人不需要办理?

1、哪些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三、纳税人汇缴办理的3种方式

1、自己办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单位办

即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3、委托办

即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四、纳税人可以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费用是在收入额的基础上进行扣除的,因此,在说明扣除的费用之前,我们首先要说明关于综合所得收入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以取得的全部所得作为收入额;

2)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4)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同时,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酬所得×(1-20%)×70%。

纳税人可以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5大类:

1、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

4、其他扣除

5、公益性捐赠

 

五、哪些费用可以在汇缴期间补充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个税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提示: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江苏税务、重庆税务、梅松讲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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